本网讯(通讯员 柴惠玲)近日,湖北省司法厅对2017年度全省法律援助绩效考核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宜昌市司法局荣获“湖北省2017年度市州司法局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当阳市、夷陵区、秭归县、远安县、枝江市等五个法律援助机构荣获“2017年度法律援助机构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2017年,为更好地向困难群众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宜昌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绩效考核标准,补短板,强弱项。法律援助供给稳步增长,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43件,其中民事案件3373件,刑事案件363件,行政案件7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7403人次。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101万元。案件数量增幅高于全省7.9%的增幅,达10.1%;法律援助案件结构不断优化,诉讼案件占比逐年提高且高于全省56.4%的平均值,达到67.5%。经费使用管理逐步规范,多数地方做到了办案补贴足额及时发放,台账凭证规范。窗口建设不断加强,实现了法院、看守所值班律师工作全覆盖。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事业稳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