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曾山杉)日前,宜昌市民政局2017年度社会组织检查工作全面启动,2017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均应接受2017年度检查。年检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视为未参加年检。
据悉,年检采取网上申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自身建设情况、党的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财务制度情况、人员管理情况等。对年检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其中,对1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对1年未开展活动的,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两年年检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