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称,今年以来,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大扶贫战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开展专项监察、办理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查处了一批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中的违纪问题。近日,省纪委通报了其中的11起典型问题。
1、毕节市七星关区团结乡原党委书记闵若梦为他人谋取利益等问题。2016年3月,闵若梦利用职务便利,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招标过程中,擅自提高拦标价,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施工方及他人现金12.08万元。此外,闵若梦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闵若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遵义市务川县移民局党组原副书记杨承违规招投标问题。务川县移民局在实施2016年度4个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时任县移民局党组副书记杨承在项目没有履行招标程序的情况下,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在没有完成招投标程序,也未与施工企业正式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对第二期项目的施工企业按实际工程进度拨付了工程款6766万元。2017年4月,杨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毕节市纳雍县新房乡党委原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乡长何祥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何祥先后收受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老板姜某、周某及其他工程老板黄某等3人共计26.47万元,高档香烟6条,为其在项目承包、验收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给予关照。2017年1月,何祥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遵义市桐梓县燎原镇扶贫办原主任梁润生挪用搬迁户自筹资金问题。2016年3月至6月,梁润生根据工作安排,收取64户群众易地扶贫搬迁自筹资金63.45万元后,将36.9万元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2017年6月,梁润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遵义市凤冈县永和镇鱼塘村报账员张玉星、党湾村报账员李宜强挪用搬迁户自筹金问题。2016年7月,张玉星将收取的鱼塘村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户自筹金存入个人账户,并擅自用于村级日常支出。同年7月,李宜强收取党湾村自筹金3.7万元后,将其中的0.5万元自行保管,擅自将剩余的3.2万元用于村级日常支出。2017年4月,张玉星、李宜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镇田兴村委会原主任黄玉书截留挪用扶贫救灾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0年期间,黄玉书利用工作便利,代部分群众领取危房改造补助3.045万元,用于自己修建房屋和家庭日常开支。2016年4月、5月,黄玉书在村委会和小寨坝镇社会事务办借款用于风灾救助,将发放后剩余的救助款0.711万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16年7月,黄玉书以处理风灾名义在村委会借款2万元用于个人家庭日常开支。2017年5月,黄玉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毕节市大方县百纳乡党政办原工作员陈琼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1年8月,陈琼利用负责百纳乡危房改造的工作便利,在打款花名册上虚列18户危房改造农户,套取危房改造资金8.69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6年12月,陈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铜仁市碧江区瓦屋乡社会事务办原主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刘建军贪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问题。2010年1月至2016年6月,刘建军利用代发农村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工作便利,长期个人保管和支配27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存折,先后取出49.73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3月,刘建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4月,刘建军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黔西南州兴仁县潘家庄镇粑铺居委会原人口主任杨华贪污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3月至8月,杨华利用担任粑铺居委会人口主任管理村级账务的工作便利,将县民宗局下拨的粑铺居委会姑屯至芭蕉坪通组路建设资金9万元重复列支,贪污1.45万元。2017年2月,杨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贵阳市白云区职业技术学校原校长曹红贪污涉农培训经费问题。2016年8月至11月,曹红利用担任白云职校校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贪污白云区2014年度、2015年度涉农培训经费6.6万元,并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和礼金,对抗组织审查。2017年5月,曹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黔南州荔波县副县级干部胡小桃(原副县长,兼任县红十字会理事会会长)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11年11月至2012年12月,胡小桃在担任荔波县甲良镇镇长期间,挪用提子种植项目资金20.9万元用于维稳工作、发放职工福利、镇领导班子成员电话费补助、其它项目等支出,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2月,胡小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