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的意见》摘要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解决全市化工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日前,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要通过专项整治,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化工产业向精细化、高端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力争通过3年努力,基本建成产业布局合理、技术管理先进、比较优势明显的现代化工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基地。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了八项工作任务:
严格管控产业空间布局
《意见》要求,对现有化工园区实行分区域治理。“优化提升区”要制定入园标准,引导符合入园标准的企业搬迁入园,高标准规划建设两个“优化提升区”,即枝江循环化工园区(含姚家港工业园和田家河片区部分区域)和宜都循环化工园区。完善园区安全环保等基础设施,加快园区内现有企业升级改造,引导园区外企业搬迁入园,促进化工产业集群集约发展。“控制发展区”须严格控制化工规模和排放总量,支持现有企业在等量或减量替代的前提下改造升级。“整治关停区”现有化工企业必须转产或搬离。其他区域禁止发展化工项目。
严格执行产业发展政策
《意见》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化工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降低传统化工产品比重,整体提升化工产业创新能力。研究制定宜昌市化工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意见》下发之日起,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园区,一律不批“优化提升区”外的新建、扩建化工项目,一律不批国家《调整目录》的淘汰、限制类项目,一律不批本市《负面清单》内的项目。对国家《调整目录》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无批建手续或批建手续不全、建批不符的非法企业,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整改或搬迁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和关停。
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要求
《意见》明确,坚守“三线一单”,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开展现有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质量不下降。我市执行最严格的单位产品能耗水耗地耗限额、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生态保护红线、水体水质等管控规定,研究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项目,一律停产整治;对未按要求整治到位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和关闭。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条件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与周边居民区和重要公用建筑、铁路、高速公路安全距离等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生产装置长期停车和装置重启存在不可控安全问题的,被公安消防部门认定有重大火灾隐患且在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以及其他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定有重大事故隐患经停产停业整治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和关停。
严格规范磷矿开采管理
《意见》要求,加大绿色矿山和生态矿区建设力度,严格控制磷矿开采总量,以磷矿开采减量促进化工产业减能和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整合关闭生产能力在15万吨/年以下的磷矿企业,不得新建产能在50万吨/年以下的磷矿企业,禁止现有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将全市磷矿年开采总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优化磷矿资源配置,促进产销对接,优先满足采选加一体化企业生产需要,推动磷矿资源向高端产能集聚。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严格监督落实矿山废水废渣排放及土地复垦方案。制定出台磷矿绿色生态开发准入标准,积极打造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严格防范磷石膏环境污染
《意见》要求,加强磷化工业环境污染全产业链治理。现有磷石膏堆场安全环保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改;已达到设计库容的堆场一律进行闭库。对“优化提升区”统一规划建设标准化的磷石膏堆场,其他区域不再批准新建磷石膏堆场。积极探索磷石膏第三方治理,研究出台磷石膏堆场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企业研究运用磷石膏利用新技术,力争在磷石膏处理和综合利用上实现重大突破。
支持化工产业向高端发展
《意见》要求,市发改、经信部门要抓紧修编《宜昌磷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专业化工园区规划》。坚持一手抓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一手抓传统化工转型升级和精细化工产能培育,引导化工产业向高端发展。支持化肥企业向精细化工和新材料产业转型,全面推进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生物化工新产品、生物基新材料等开发应用。瞄准国防军工、汽车、电气、新能源等领域的高端需求,大力拓展智能制造及光电信息市场领域,向电子化学品和功能材料方向突破性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发展。
支持化工园区提挡升级
《意见》要求,积极引导枝江、宜都两个“优化提升区”错位发展,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的上下游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建设和改造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尽快实现原料互供、资源共享、用地集约和“三废”集中治理。开展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建设,高起点建设安全、环保、应急一体化管理平台,对企业排放、用电等情况进行在线监测,实现智慧监管。加大安全投入,利用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改造生产线,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非法码头专项整治,今年底以前,彻底取缔非法码头。实施码头岸线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记者 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