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夷陵区出台十一条精准扶贫产业扶持政策

2016-08-19 12:48 来源:夷陵区政府网 责任编辑:毛慧娟

  本网讯(记者王雪娇)2016年,夷陵区政府研究出台《夷陵区精准扶贫产业政策》,制定了11条种养、畜牧、林业特产、旅游与创业5个方面的产业扶持政策。

  1.水稻、玉米产业:贫困户购买水稻、玉米等良种,按规范进行种植的,水稻补助80元/亩,玉米补助50元/亩。

  2.茶叶产业:贫困户新发展茶园,按标准进行种植的,每亩扶持无性系穴盘苗4000株、专用肥1包。

  3.柑橘产业:贫困户新发展柑橘园,按标准进行种植的,每亩扶持容器大苗50株、专用肥2包。

  4.蔬菜产业:贫困户新发展蔬菜园、蔬菜大棚,按标准进行种植的,每亩扶持种苗费100元、肥料2包。

  5.畜禽养殖业:贫困户从区畜牧兽医局认定的畜禽品系中购买畜禽并按标准养殖的,购买良种母猪补助500元/头(限1头)、生态良种仔猪补助300元/头(限5头)、基础母羊补助500元/只(限5只)、生态青年鸡补助10元/只(限200只)。贫困户新发展蜜蜂养殖的,每箱一次性补助50元。贫困户发展多种畜禽养殖的,累计享受补助资金不高于3000元/户。

  6.药材产业:贫困户新发展药材并按标准种植的,每亩一次性扶持种苗费300元、肥料2包。

  7.林业产业:贫困户新发展山胡椒、桑葚、猕猴桃和特色小水果,按标准进行种植的,补贴山胡椒种苗费100元/亩、桑葚种苗费150元/亩、猕猴桃种苗费300元/亩、特色小水果种苗费200元/亩。

  8.农村旅游产业:贫困户新发展农家乐,合法经营的且达到《湖北省农家乐评级标准》一星级标准经验收合格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

  9.自主创业:贫困户自主创业,新建实体商店、网店,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合法有效经营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

  10.贫困户新发展具有明显增收效益、符合本地生产条件的其他种养品种,可按程序申报,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补贴。

  11.贫困户新发展农村旅游产业、自主创业个体经济实体的,可享受区“扶贫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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