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邓明树)5月20日,大老岭自然保护区新宫管理站接到市林业局电话通知,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前往大老岭旅游公司救护一只猫头鹰幼鸟。
经调查得知,大老岭旅游公司负责人张继文一行散步时,在路边林下发现一只落单的猫头鹰幼鸟,为避免猫头鹰幼鸟被其它野生动物捕食,便暂时抱回住处救护。华中农业大学在大老岭实习的大学生发现后,及时报告宜昌市林业局寻求救护。经鉴定,该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新宫管理站工作人员对大老岭旅游公司和华中农业大学实习生们保护野生动物的做法提出了表扬和肯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配合大老岭管理局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力度,遇到类似情况,及时与大老岭管理局联系,妥善处理。
目前,该猫头鹰幼鸟由大老岭保护区管理局安排专人进行照顾,待幼鸟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后再放回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