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办件编号1526871595):
2017年3月10日,人社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办企业或离岗创新创业,请问宜昌市的配套性政策什么时候能落实到位,若想在职创办企业或者离岗创业,应该走什么流程?
市人社局回复:
1、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在职创办企业或者离岗创业”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2、依据《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宜人社函[2017]71号)文件,宜昌市离岗创新创业要结合《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鄂政发[2013]60号)和《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鄂人社规[2014]1号)规定和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一并贯彻执行。在宜昌市高校、科研院所工作,具有课题和专利等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宜昌市进行成果转化的可申请离岗创新创业。具体办事程序:申请人员应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申请表》,经单位同意,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3、如仍有疑问,可向宜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717-6056361)咨询。
4.、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