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孙晓陵、通讯员姚超)4月24日,宜昌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宜昌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相关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宜昌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情况。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江浩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主要特点以及2018年宜昌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点工作安排等作了详细解读。据介绍,此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涉及相关职能部门42个,《实施方案》从全面提升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技术技能素质、健全权益维护机制、强化支撑保障四个方面全面布局宜昌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共提出20条改革措施。
在思想引领方面,提出要把优秀的产业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在广大职工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在提高技术技能素质方面,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师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培育市级示范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100家,每家给予3万元补助资金;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并足额缴费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从工会经费中安排300万元资金,按初级工300元/人,中、高级工400元/人,技师、高级技师500元/人的标准,向自费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农民工)发放培训补贴;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宜昌工匠”选树活动等。
在权益维护方面,提出要健全完善工资平等协商、正常增长等机制;全面放开技术工人落户限制;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保障其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保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建筑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实名制,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在支撑保障方面,提出要健全产业工人职业成长机制,在高技能人才落户、工资薪酬等方面予以倾斜。据初步估算,全市每年用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相关资金总额将超过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