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肖敏、通讯员陈玉薇)7月1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陈华,秘书长杜伟出席会议。
在表决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依法管理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分别作的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本次会议拟任人员作了拟任职发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卫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