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肖敏、黄彦乔,通讯员陈玉薇)7月2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陈华,秘书长杜伟出席会议。
会议就全市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对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3个单位进行了工作评议,对《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对市政府关于全市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依法管理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3个被评议单位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均以满意获得通过,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被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刘学甫为其颁发了任命书。
刘学甫要求,要认真归纳梳理审议各项报告、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形成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评议意见。他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在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转型跨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作风转变、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上积极作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卫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7月20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车志平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张 灿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广盛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 灿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罗江鄂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冀 放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曹锦程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曹 萍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济烟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邓爱民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天银的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